1、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,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。
2、负责全处工作协调与指导工作,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、法规,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、法规。
3、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工作,主持制定全处工作计划,做到科学合理,规范高效。
4、负责全校教学基本建设,包括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运筹、监控实施等工作。
5、组织制定各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及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,提出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方案;
6、及时掌握学校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,组织落实培养计划和教学安排,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、督导与评价。
7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,不断总结经验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提出改革建议,当好领导的参谋。
8、负责召集和主持教学工作会议。
9、负责就有关重大问题向主管副校长、校长请示汇报,必要时参加讨论决策。
10、负责教学业务考核、评优、推荐相关人员、参与上级奖项评选事宜。
11、传达、贯彻、实施学校有关计划决策、改革方案和与教学业务相关的重要任务。
12、负责教务处与其它平行部门的业务协调及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;
13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