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履行职责,保证畅通有序。车辆进出,开启正大门,完毕后及时关闭。本公司车辆出入,一律凭《出车单》放行,并详细登记出厂及返厂时间。
五、不准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,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、接待亲友等妨碍值班的事。值班室内禁止存放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物品。严禁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借故在门卫处逗留、吸烟、闲聊。对个别不听劝阻、无理取闹者,可随时告知部门主管或总经办处理。
六、认真记录《门卫工作日志》,严格交接班制度、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,搞好交接班登记,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接清楚。
七、夜间值班必须加强巡查,及时填写巡查记录。严防盗窃、破坏及烟火,一旦发现应及时汇报、必要时须报警。发现厂区内电、水、门窗、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,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于次日报告总经办查处。
八、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,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,一律不准入内。外来人员联系工作,门卫经与经办人联系同意并按规定登记后,方可进入。外来人员因私事来找公司员工的,须上报办公室或部门主管,经同意后方可通知员工到门卫处唔面。
九、加强公司物资进出的管理。外来车辆出入,均须登记查验。凡公司的一切物资财产(含成品、半成品、设备、工具、材料、资料等)进出需按有关规定凭有效凭证,校对无误后才能放行。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原则上禁止进出,特殊情况下经请示分管领导后方可放行。
十、严格收发登记手续,对急件、汇款单要妥善保管,及时转送并办理签收。 十一、随时维持办公楼前广场车辆有序停放,随时整理打扫广场环境卫,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总经办交办的其它工作。